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英国对联邦其他成员国在政治、军事、财政经济和文化上施加影响的组织。由英国和已经独立的前英帝国殖民地国家或附属国组成。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势力遭到削弱,各殖民地人民纷纷要求独立,便逐渐用英联邦代替英帝国的称号。英联邦没有设立任何权力机构。

1.组成

①英联邦秘书处

英联邦没有书面章程,也没有中央政府。1965年,各成员国政府首脑决定在伦敦设立秘书处。英联邦秘书处是英联邦的行政机构,同时也承担各成员国间交流和协商的工作。

②主权国

各个主权国都是志愿加入英联邦的,也可随时退出英联邦。附属国在独立后可自行决定是以主权国身份(若得到其他成员国的承认)留在英联邦还是退出英联邦。

各个独立的成员国都是由其民选政府管治,内政和外交完全独立。

③附属国

尚未实现完全自治的领地成为附属国。英国的附属国基本上全部都在逐步走向全面自治,他们拥有独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系统。除了英国附属国之外,还有一些受其他成员国管治的领地。

英联邦成员共53个,分别为:

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哈马、孟加拉国、巴巴多斯、伯利兹、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加拿大、塞浦路斯、多米尼加联邦、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印度、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南非、莱索托、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与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英国、瓦努阿图、赞比亚、巴基斯坦、卢旺达。

2. 承担作用

英联邦是国际合作的一种独特试验,促进来自不同种族、文化和环境的民族之间的协作。各成员国享有平等地位,但在处理英联邦事务上英国常扮演主角。

成员国在许多领域进行商讨和合作,包括贸易、金融、国防、教育、技术、科研、法律、医药和农业。但是成员国享有的主要利益为各种贸易协议和资本投资配置带来的经济效用。

英国和其他富裕的老成员国是新加入或贫穷成员国工业发展的主要资本来源。援助计划由英联邦开发公司(CDC) 等机构执行。

有些成员国根据英联邦特惠制互相实行关税优惠,以促进互相之间的贸易往来。1973年,英国加入欧共体(今欧盟),退出了英联邦特惠制。根据协定,其他英联邦成员国可以与欧盟协商特别的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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