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作为加勒比共同体(CARICOM)及其单一市场经济(CSME)以及东加勒比国家组织(OECS)的成员国,享受并承担CARICOM和CSME区内和与区外国家签订的有关经贸协议规定的多边经济合作优惠和义务,主要有加共体原产地规则、加共体–委内瑞拉协定、加共体–哥伦比亚协定、加共体—多米尼加协定、加共体—加拿大协定、加共体—古巴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加共体—哥斯达黎加协定等。

另外,格林纳达与美国、加拿大分别签署了CBI(加勒比海域倡议)和CARIBCAN协定,对原产于格林纳达的产品出口上述两国给予免税优惠。

加共体成员国之间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同时,格林纳达与英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与英国、美国签订了保护和促进投资协定。
格林纳达于1975年加入世界货币基金组织。

格贸易伙伴主要为加共体成员国和北美国家,占进出口总额的比例分别占到40%和近30%,其中东加勒比国家是格商品的主要出口目的国,对美出口比重也近20%。2007年进口主要来源国前三位分别是:美国(1.31亿美元)、特多(1.03亿美元)和英国(0.16亿美元),出口目的国前三位分别是:美国(400万美元)、圣卢西亚(273万美元)和多米尼克(244万美元)。

主要的进口商品为: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占总额的26%)、机械及运输设备(占总额的23%)和食品(占14%)。主要出口商品为食品(占总额的78%),主要为面粉、鱼类和纸制品。

格林纳达市场主要商品来自进口,贸易逆差为贸易总额的92%,自身的辐射作用较小,相反受外来因素影响较大。影响格对贸易伙伴国经济辐射能力的因素,主要是出口农产品产量(供应的稳定性)及质量,制造业轻工产品对于周边国家的互补性,旅游产品的性价比以及税收、运输、金融和政府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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